欢迎到访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现就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项目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天河公园每日客流量较大,且附近集高流量休闲场所、办公区与密集社区于一体,目前天河公园北门停车场现有约100个车位,园内停车位供不应求,现有车位未设置充电设施。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对于汽车充电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大,停车及充电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为解决上述问题,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拟开展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用项目,通过盘活利用天河公园范围内地铁十三号线施工竖井资源,新建267个车位并增设充电设施,以缓解中心城区充电站稀缺、停车难等问题。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用项目
2.实施机构: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3.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公园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超、快充车位101个、慢充车位71个以及沉井机械式立体停车位95个,共计267个车位。建设126套充电设施(包括55台超、快充设备,71台慢充设备),合计172支充电枪。建设1720kW·h储能设备和920m2光伏设备,配套建设便民服务区及自助洗车房等。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4000万元,有偿使用费约8000万元(暂估)。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等以最终实施为准。

项目平面图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剖面图
三、实施模式
天河公园地下停车库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偿使用项目拟采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实施。有偿使用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停车收费标准采用政府指导价,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按机械式停车泊位比例的1.5倍执行,最高不超过50%。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本项目属于机械式停车泊位比例超过1/3的情况,收费标准可上浮50%。本项目停车收费标准拟按下表执行。

本项目其他收费按市场指导价执行。
五、公示期
2026年5月11日-2026年6月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内,若社会公众对项目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司反馈(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我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38686080
邮箱:2906291760@qq.com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